公積金個人錢包無法支配。CFP供圖
  史上最嚴貸款新政意見稿徵詢期今日結束
  ■新快報記者 謝蔓
  今天,廣州醞釀出台的“史上最嚴”公積金貸款新政將結束征求意見。這份包括已使用公積金貸款不能再貸、公積金貸款連續繳存年限大幅提高、貸款金額計算公式重新設計等重大變化的征求意見稿最終將如何實施,是廣大市民最關心的問題。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時間結束後將進行回應,向公眾交代。
  影響

  擔心貸款收緊,市民爭趕“末班車”
  “既然是征求意見稿,肯定會有回應。最終公眾提出什麼意見,有充分理由的將會採納,不合理的會作出解釋。”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合富置業公佈的最新數據,該公司3月按揭購房的個案中,接近70%涉及公積金貸款(含純公積金貸款、商業與公積金組合貸款),其中首次置業買家占81%,19%屬於改善型換房買家。還未出台的公積金貸款新政已經引起“末班車”效應,市民因為擔心公積金貸款政策收緊而爭貸公積金。
  雖然目前還未有統計數據顯示,在3月份近兩成的二套房公積金貸款買家中,有多少人是已經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但從首次置業者的公積金貸款比例中不難看出,如果大幅提高貸款人的公積金繳存年限,受影響的購房者將不是少數。
  質疑

  公眾在公積金決策中扮演角色太輕
  本次醞釀出台的公積金貸款新政,在市民中反響巨大,很多市民在得知後都提出反對意見。不過就目前的情況看,市民除了在征求意見期內發郵件對新政提出意見外,政策的決策權最終還是在公積金中心手中。
  公積金中心曾表示,兩份征求意見稿最終將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簡稱“管委會”)結合公眾意見審議通過,只有在市民意見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有大量衝突的情況下,才會提交上一級決策機關進行審議。
  根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章程》(2002年10月通過),“管委會”是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依法自主、民主地履行住房公積金決策職責。“管委會”共30人,由市政府聘任,每屆任五年。
  也就是說這個“30人小組”就是廣州市公積金政策的決策機構。按照規定,2013年2月公佈的第三屆管委會名單由三個三分之一組成,包括市政府負責人和建設(房地產管理)、房改、財政、人民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和有關專家占三分之一;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單位代表占三分之一。其中第一個三分之一的代表就有廣州市常務副市長陳如桂、廣州市法制辦紀檢組組長田路等。另外的兩個三分之一的代表也有不少是來自各機關、單位的領導層,甚至是“局座”等。
  對於廣州的公積金管理制度,不少業內人士都指出,目前公積金繳存主體——廣大市民,在公積金決策機構發揮的作用太少。《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研究》課題主持者汪利娜就表示,很多公積金管委會的成員構成特點是“官多,兼職多”,不是公積金繳存人選出來的。她建議,公積金管理制度可以參照企業法人的董事會制度,董事會的決策要代表股東利益,而公積金管委會也要真正代表繳存人的利益,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管好公積金、用好公積金。
  公積金新政意見稿三大要點
  3月21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以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兩份征求意見稿掛上官方網站。文件醞釀對廣州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出重大改變。意見征求日期截至4月10日,政策一旦實施有效期將為5年。
  1

  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將不再予以貸款;
  2

  將貸款人的資格從原來的本市戶籍連續繳存6個月、非本地戶籍連續繳存12個月,大幅提高至本市戶籍連續繳存24個月、非本市戶籍連續繳存36個月;
  3

  重新設計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公式。

  給予自住改善型購房者再次貸款
  ■市民意見
  市民曹先生從3年前家中的小成員誕生,就籌划著將自住的70平方米小兩房換成適合三代同堂居住的三房單位,因此一直留意各種新出台的樓市政策。對於醞釀出台的公積金貸款新政,他認為,新政打著配合廣州樓市調控政策的旗號,但將誤傷大量的剛需買家,而這部分買家是國家要支持購房的對象。曹先生表示,早在2010年,為了配合房地產調控新政,住建部等四部門就聯合發出通知,規定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的,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可以參考該條款,適當對購房自住的改善型買家放寬。”
  本市戶籍連續繳存兩年時間太長
  而對於公積金貸款新政擬大幅提高貸款人的繳存年限的規定,市民王小姐認為應該放寬,特別是針對本市戶籍市民的規定。“如果將外地戶籍人士貸款的繳存年限從一年提高到三年是為了配合‘穗六條’規定的話,對於本地戶籍市民同時也大幅提高繳存年限大可不必。如果一定要提高以防範風險的話,將本地戶籍市民的繳存年限從半年提高到一年也就可以了。”王小姐表示,“兩年的繳存期看似不是很長,但一旦要求需要連續繳存就比較苛刻了。這意味著購房者在貸款前的兩年不能因任何原因,包括換工作等暫停繳存,不然就算以前繳存了多長時間的公積金,也不能用公積金貸款。”
  賣首套房買二套房應該允許再貸

  市政協常委曹志偉:
  新快報訊 記者董芳報道 昨日,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認為市民在還清首套房貸款和出售該套住房後,再購買新一套住房時應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擴大公積金的適用範圍和受惠人群。
  “公積金為解決購房難,而非調控工具”
  “如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人,在結婚生子之後想換大房,就不能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了,這不是逼著市民一次性購買大房嗎?購房壓力太大了!”曹志偉認為這一政策將“誤傷”剛需,不利於目前市民居住環境的改善。他建議,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者還清首套房貸款和出售該套住房後,再購買新一套住房時,應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兩次之間不應設置時間間隔要求。“住房公積金設立的目的是什麼?是解決購房難的問題,而非作為房地產調控工具”。
  此外,曹志偉還建議應適量提高公積金貸款發放數額及發放率,“比如可以將現行的夫妻聯名貸款最高額度從8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並每年根據市房管局陽光家緣網站公佈的一手房套均總價的上漲幅度進行調整,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
  建議公積金覆蓋住房、醫療、教育領域
  身為開發商的曹志偉長期與房子打交道,提出關於公積金改革的建議也不是第一次。今年初的廣州市兩會上,他在大會發言上成功搶麥,指出公積金提/貸門檻高,受惠人群少,“公積金成了‘劫貧濟富’的工具”。昨日,曹志偉再次提出,應降低住房公積金提/貸門檻,簡化提/貸條件。“在陽光家緣網簽且付定金後,即可提取公積金支付首期房款。同時,簡化提取公積金作為房租時的手續,降低限制條件。”
  他還建議公積金可以覆蓋至個人和家庭成員的住房、醫療、教育三大領域,建議資金直接通過電子劃賬與住房、醫療、教育相關管理機構對接,“最好五險一金實現一卡通來繳存和支付,以避免發生繳存人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的現象”。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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