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金增 孫宏健 許孝娥
  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孫宏健 許孝娥)記者日前從山東省檢察院瞭解到,近兩年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嘗試創新不立案線索審查、舉報線索初核、辯護人及訴訟代理人控告申訴審查辦理等三項業務,暢通便民渠道,進一步提高了信訪舉報工作社會公信度。
  今年3月,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偵查終結的衛生系統幹部王某受賄案,在當地醫療衛生系統引起較大反響。這起案件是該院舉報中心在對不立案線索進行審查期間,經與舉報人聯繫溝通20多次,及時掌握新情況後,重新移送反貪部門立案偵查的。據介紹,2013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共審查不立案舉報線索170件,其中16件已作不立案處理的線索經審查後“起死回生”。
  舉報線索初核要解決的是“該不該移送立案”的問題。去年秋,墾利縣檢察院舉報中心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勝利油田下屬某公司牛某、吳某有虛報加油量套取公司資金的問題。由於被舉報人身份、案件性質尚不明確,該院舉報中心當日受理,報經檢察長審批後,迅速開展初核工作。檢察人員初核查明,牛某、吳某在擔任勝利油田下屬某公司管理人員期間,利用管理、監督鄂爾多斯外部市場壓裂施工所用油料的便利,虛報加油量套取油料款100餘萬元,涉嫌貪污罪,屬檢察機關管轄。最終,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吳某有期徒刑七年。據介紹,2013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開展舉報線索初核1980件,其中移送立案1118件。
  根據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受到公檢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阻礙時,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控告或申訴。2013年以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及時辦理該類控告、申訴案件16件,保障了當事人訴訟權利,促進了公正司法。  (原標題:山東:三項創新提升信訪舉報工作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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